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装修工程消防知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装修工程消防知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负责处理好装修效果和使用(消防)安全的矛盾,根据建筑使用功能及室内情况,符合防火规范要求,如:
1 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;
2 装修材料应***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,尽量避免***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;3.应明确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;4 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,且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;5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,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;6 因特殊要求需改动原防火分区、消防设施时,应按国家现行防火规范和法规的规定进行报批
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、竣工验收或者消防设计、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。
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,提供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和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。
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,提供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》和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》(需在备案系统上查询到该建设工程已抽查合格;若抽查不合格,则需提供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复查意见书》或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》)。
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,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。
所在建设工程属1998年9月1日之前已投入使用的,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。
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不需要消防备案,反之,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则需要消防备案。
《消防法》第十条、第十三条和公安部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,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、消防验收备案。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,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、竣工验收消防备案。
按照住建部令第18号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二条二款规定: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,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。建设(筑)工程包括: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、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、管道、设备的安装,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修工程消防知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装修工程消防知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pattoncoating.cn/post/71245.html